12 月 5 日晚间,兴民智通(002355)(SZ002355,股价6.31元,市值39.16亿元)及*ST(退市预警的股票)和科(原简称和科达(002816),SZ002816,股价11.91元,市值11.91亿元)均披露,接到实控人赵丰通知,其于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于11月29日收到关于东方网力(300367)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力)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资料显示,赵丰今年41岁,保荐代表人出身,曾任职招商证券(600999)投资银行总部、中天国富证券总裁助理。
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
据公告,因赵丰涉嫌内幕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赵丰进行立案。赵丰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东方网力(于2022年6月被深交所终止上市)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虚构合同和验收单、提前签署项目合同、要求客户配合签署验收单等方式,2017年、2018年在与22个客户签署的81个购销合同未实际执行的情况下,依据无商业实质的验收单据确认收入。
东方网力的子公司东方网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网力)向4家供应商采购服务器、配套软件等资产,部分资产未实际交付给苏州网力,2019年、2020年苏州网力采购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与采购合同实际执行的金额不符。
2020年12月,东方网力为消除审计机构对其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保留意见,通过外部单位配合提供资金,进行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循环,形式上收回预付账款、支付应付账款、减少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上述事项导致东方网力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赵丰作为东方网力时任董事长、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主持董事会工作、全面统筹公司经营管理,未勤勉尽责,是东方网力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拟决定:对赵丰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本次处罚与公司无关
实际上,距离赵丰成为兴民智通及*ST和科的实控人也不过一年多的时间。
2021年6月,兴民智通披露了一份拟易主的公告,2022年1月,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的间接股东股权转让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兴民智通实控人变更为赵丰。
2022年9月,*ST和科发布公告称,公司原控股股东作价4亿元向深圳市丰启智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启智远)转让其持有的16%股份。交易完成后,丰启智远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公司实控人由金文明变更为赵丰。
2022年8月5日,深交所对东方网力作出《关于对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对东方网力时任董事长赵丰、财务总监蒋超作出公开谴责处分。
在被处分后,2022年8月18日,赵丰主动辞去了兴民智通董事长一职。
2023年4月,兴民智通及*ST和科均曾披露,无法与公司实控人赵丰取得有效联系,但各自控股股东能沟通正常。赵丰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不参与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在无法与赵丰取得有效联系期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针对此次立案调查及行政处罚情况,兴民智通及*ST和科也表示,本次行政处罚系针对赵丰个人的处罚,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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