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程雅 每经编辑 张海妮
又一家“果链”公司在IPO(首次公开募股)的路上。
6月底,威达智披露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闯关创业板IPO。资料显示,威达智是一家从事智能检测设备和精密组装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终端触控交互领域,主要分为功能测试、视觉量测和精密组装三大类。
不过,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威达智存在对苹果公司及其产业链高度依赖、控制权高度集中、曾签署对赌协议等现象。
12月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相关问题致电威达智,并按照对方要求将问题发送至邮箱,但截至发稿暂未获回复。
控制权高度集中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威达智的实控人为汪静晴、刘曜轩夫妇,二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92.17%的表决权。其中,汪静晴直接持有威达智14.55%股份,并通过苏州檀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制威达智48.51%的表决权,通过上海显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控制威达智19.40%的表决权,通过苏州高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控制威达智9.70%的表决权,刘曜轩通过上海显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威达智3.88%股份。
在进入苹果产业链后,威达智的主营业务即聚焦于为苹果公司及其合作EMS(电子产品制造服务)厂商提供苹果产品精密零部件智能检测设备和精密组装设备。
威达智的智能检测设备和精密组装设备主要应用于以触控交互模组为代表的苹果公司笔记本电脑相关核心零部件。因此,公司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苹果公司合作EMS厂商,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客户结构等对苹果产业链存在依赖。
依赖程度如何?从数据上来看,2020~2022年及2023年一季度,威达智最终用于苹果公司产品的智能检测设备和精密组装设备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100%、99.63%和91.45%。威达智称,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系受苹果采购模式、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的竞争格局,以及公司产能不足情况下优先满足优质客户需求所致。
如此高依赖的另一面是公司一旦被踢出“果链”,业绩或许将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威达智也表示,若未来下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或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新产品市场需求未达预期、产能架设节奏放缓,或公司因产品和服务质量未能持续满足客户要求并导致双方合作关系出现不利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甚至导致公司亏损。
实际上,在资本市场被踢出“果链”后,股价和业绩急转直下的先例已有不少。从事光学模组和精密零部件制造的欧菲光(002456)就是一个例子,2016年,在进入苹果供应商行列后,公司业绩得以快速增长。2021年3月,欧菲光公告证实确实与苹果公司终止了合作。此后,欧菲光的业绩便一落千丈,股价也一度“跌跌不休”。
曾签署对赌协议
从业绩上看,威达智的营收、利润规模正逐年上升。2020~2022年,威达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1亿元、1.68亿元和2.79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534.8万元、7362.86万元和9716.69万元。
毛利率方面,上述报告期,威达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75.66%、73.46%和67.33%,毛利率水平较高,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根据公司所列示的表格,上述报告期,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平均值分别为 61.13%、59.73%和56.54%。威达智表示,受益于公司目前尚处于快速发展期,产品集中度高,经营规模相较于同行业公司相对较小,因此管理半径较短,使得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此外,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分别为590.54万元、1589.22万元和3581.31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3%、9.48%和12.83%,占比也在逐步上涨。
值得一提的是,为引入外部投资者,威达智的股东还曾签署过对赌协议。
2022年2月28日,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创投)、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技创投)、苏州顺融进取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顺融三期)、孙力生、苏州安禾管理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安禾)分别与苏州威达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威达智前身,以下简称威达智有限)及原股东签署了《股东协议》。
协议约定了上述投资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反摊薄权、控股股东股权转让限制及回购权等特殊权利条款。
若威达智未能在交易交割日后五年内完成合格上市或者实现并购退出,投资人股东享有回购权,威达智与控股股东具有连带回购义务。自威达智向证监局正式递交辅导申请材料之日起,投资人股东同意该回购条款自动终止;若威达智合格上市申请被审核机关不予受理、被否决或威达智自行撤回发行上市申请的,则自不予受理/否决/撤回申请之日起,该回购条款自动恢复执行。
2022年4月29日,中新创投、科技创投、顺融三期、孙力生、苏州安禾与威达智有限及原股东签署了《〈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上述特殊权利条款终止且自始无效,对任何一方均无法律约束力,并不因任何原因、条件重新恢复;相关各方确认协议约定的对赌触发条件未发生,该等特殊权利条款自始无效,对赌各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至此,威达智表示,截至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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