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罪!这家A股公司实控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23-12-17 12:34:45 证券时报 

春兴精工(002547)12月15日晚间公告,根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孙洁晓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春兴精工在2017年宣布现金收购CALIENT,由于在收购CALIENT期间涉内幕交易,孙洁晓不仅亏损2820万元,还被中国证监会处以“10年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此后孙洁晓辞去在春兴精工(002547)担任的董事长职务。

春兴精工在12月15日晚间的公告中称,公司实控人孙洁晓自2018年7月起已不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上述判决系孙洁晓的个人事务,不会影响孙洁晓股东权利的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构成影响。”

内幕交易往事

2018年8月15日,春兴精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事先告知书》显示,孙洁晓用来牟利的内幕消息正是其一手推动的上市公司并购CALIENT事项。

CALIENT是一家基于3D MEMS微镜阵列的光路交换开关制造商。早在2016年6月12日,春兴精工与CALIENT公司在上海会面,参会人员包括孙洁晓,当天就形成了收购的初步意向。两个半月后,双方签署初步要约意向书。

2017年2月18日,春兴精工发布停牌公告,称公司筹划重大收购事项,涉及收购通信行业公司股权。2017年8月,春兴精工宣布以1.479亿美元的价格现金收购CALIENT51%的股权。2017年底,春兴精工两次付款合计5000万美元,获得了CALIENT25.5%的股权。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2016年11月和12月期间,也就是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身为春兴精工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总经理的孙洁晓等人,控制使用“蒋某艮”、“江某云”、“陶某青”证券账户交易“春兴精工”。在2016年11月至12月期间,“蒋某艮”账户组累计转入资金3512万元,资金均来自孙洁晓。“蒋某艮”账户组在账户开立后较短时间内即转入巨量资金买入春兴精工,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此外,孙洁晓等人通过“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辉煌1007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辉煌1007号)、“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辉煌1006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辉煌1006号)信托产品交易春兴精工。辉煌1007号和辉煌1006号在2.75亿元资金到账后,从2017年1月25日—2月9日开始将其中约2.4亿元集中、大量买入春兴精工,交易行为明显异常。调查显示,辉煌1007号和辉煌1006号前述交易总计亏损2496.56万元—在上述利用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内幕交易中,总计亏损2820.56万元。

2018年1月8日,孙洁晓等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8年7月26日,孙洁晓宣布辞去春兴精工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此后,孙洁晓因涉嫌内幕交易自家股票,被证监会采取25万元罚款和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市公司将收购标的卖给孙洁晓

CALIENT的经营状况并不尽如人意,2018年,春兴精工又将已收购的股权出售给孙洁晓控制的公司。

春兴精工2018年12月披露的公告显示,董事会审议通过出售惠州泽宏100%股权以及间接出售CALIENT25.5%股权的相关议案,两项资产的受让方均为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卡恩联特”),后者的实际控制人为孙洁晓。

根据公告,惠州泽宏100%股权作价3亿元,和2017年春兴精工并购惠州泽宏的估值相等。更引人瞩目的标的则是CALIENT,春兴精工原定不晚于2018年5月支付5000万美元进行第三次股权交割,以获得这笔海外资产的控股权,但后期宣布暂缓或终止交易。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CX USA100%股权暨CALIENT25.5%股权的转让对价为3.3亿元人民币,这和当时上市公司购买的价格也大致相同。

公司发布的审计报告显示,2017年,CALIENT营业收入为1341.29万美元,净利润为亏损1360.37万美元;2018年1—6月,CALIENT营业收入为682万美元,净利润为-612.7万美元。

“公司通过处置非核心业务或者资产,回收现金、聚焦主业的行为是眼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最优选择。”春兴精工当时表示,出售资产CALIENT和惠州泽宏经营状况不佳,“拖累公司整体经营表现的同时也会占用公司的资源,出售给控股股东一方面可回收数量可观的现金以支持主业发展,同时还可为公司减负。”

不过上述资产出售后,回款并不顺利。

2021年12月12日,春兴精工公告,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欠款方苏州卡恩联特因受不可抗力及中美贸易争端的影响,生产经营受到极其严重的冲击,导致经营业绩亏损,以及保证人孙洁晓自身亦存在多起股权质押、冻结、拍卖等情形,预计无法在原定期限内通过自身经营或者资本规划支付全部股权转让金等情形,同意孙洁晓使用其可支配的资产抵偿剩余未支付款项。

今年4月披露的“以资抵债”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为督促债务人尽快履行还款约定,同意债务人以部分现金、孙洁晓家族持有的威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马控股”)部分股权,以及其名下房产等资产,在2023年6月30日前清偿本次债务的股权转让款本金部分约3.95亿元,剩余业务往来欠款8095.31万元,通过质押相应金额的威马控股股权给公司等保障措施,确保在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

在9月份举行的半年报业绩说明会上,春兴精工回应投资者提问时强调,对于孙洁晓的欠款,公司管理层一直在积极追讨,多次向孙洁晓及债务人卡恩联特发送催款函,要求其采取各种方式尽快偿还公司欠款。

公司今年因涉实控人事项收监管函

除了上述事项,春兴精工今年还因涉实控人事项收到监管函。

今年8月份,深交所向春兴精工及孙洁晓发出的监管函中提到: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春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保理”)自2016年4月开始与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创天信”)开展保理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洁晓作出承诺,若普创天信到期无法归还保理欠款,则由其以自有资金代为偿还保理欠款。

监管函指出,公司未及时披露孙洁晓关于保理业务所作承诺事项,未在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承诺事项及进展情况。直至2022年4月,才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累计对普创天信提供商业保理金额3.20亿元,收回本金2.40亿元,剩余8000万元由孙洁晓履行承诺代普创天信偿还。

深交所指出,孙洁晓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未勤勉尽责,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目前,春兴精工的主营业务主要为两个板块:1、移动通信领域,包括通信射频器件及其精密轻金属结构件;系统模板散热组件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移动基站设备。2、汽车零部件领域,主要生产传统燃油汽车精密轻金属结构件、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的精密铝合金结构件及钣金件。

今年前三季度,春兴精工实现营业收入18.2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7.51万元。报告期末,孙洁晓持有春兴精工3.15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7.89%;孙洁晓的妻子、公司现任董事长袁静持有31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75%。

截至12月15日收盘,春兴精工最新股价为5.46元/股,总市值62亿元。

 

(责任编辑:赵艳萍 HF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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