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9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东莞优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优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9月6日依法受理了优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2023年12月14日,优邦科技向深交所提交了《东莞优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撤回东莞优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优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优邦科技是一家主营电子装联材料及其配套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包括电子胶粘剂、电子焊接材料、湿化学品、自动化设备等四大业务板块,为客户提供焊接、粘接、表面处理等电子装联解决方案,产品最终广泛应用于智能终端、通信、新能源及半导体等领域。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郑建中,郑建中的弟弟郑建南系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郑建中直接持有公司21.27%的股份,并通过担任乌鲁木齐优邦及东莞诺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而间接控制公司的表决权的比例合计为15.12%,郑建南直接持有公司2.07%,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建中通过直接、间接持股以及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38.45%的股份。
优邦科技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45.8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原拟募集资金100,081.03万元,用于半导体及新能源专用材料项目、特种胶粘剂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优邦科技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贾光宇、董瑞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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