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解读:强调事前预防 加大处罚力度 供给或再度收紧

2024-02-05 09:00:10 和讯  国海证券陈晨/王璇
  事件:
  2024 年2 月2 日,国务院发布《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该条例自2024 年5月1 日起施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000 年12 月1 日开始执行)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005 年9 月3 日开始执行,并在2013 年7 月18 日修订)同时废止。
  2 月1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瑞庭在国新办举行《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新闻发布会上强调:“煤矿长时间高强度生产,设施设备超负荷运转,加之我国矿山安全基础薄弱,灾害耦合叠加,风险隐患基数不断增大,防范控制难度持续加大。2023年以来,矿山领域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近两个月接连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煤矿安全事故较多,也推动了本次条例的出台。
  投资要点:
  从主要内容来看,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监察、责任落实、流程机制、法律责任及处罚等多个方面提出严格要求。
  以人为本,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该条例在总则中强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明确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实行煤矿安全监察制度,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设在地方的矿山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应当为煤矿分别配备专职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该条例在事前的管理人员配备及责任方面更加明确,事后的监督、监察工作分工更加清晰。
  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该条例明确提出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  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同时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书面报告经煤矿企业负责人签字后,每季度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所在地矿山安全监察机构。该条例对事前的风险管控要求更加严格,强调事故的预防机制。
  明确17 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新增露天矿边坡隐患。文件中再次明确提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原有15 条基础上新增2 条:露天煤矿边坡角大于设计最大值或者边坡发生严重变形,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未按照规定采用双回路供电系统的。在内蒙古“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发生后,本次条例发布也着重增加了露天矿边坡隐患治理的相关规定。
  处罚力度更大。该条例中明确提出了不同情形下,对于煤矿企业、负责人的各种处罚要求,处罚力度较大,如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煤矿企业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要对煤矿处1000 万元以上2000 万元以下的罚款;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而此前《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中仅对发生事故后隐瞒和阻碍调查等情况有3 到15 万元的处罚规定,若情节严重则需停产整顿。增大处罚力度,将进一步推动煤矿合法合规安全生产。
  总之,该条例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和监督监察力度,限制不合规、不安全、超能力生产等现象的发生,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降低事故发生风险。但同时,高标准、高要求的安监也会对煤企生产造成一定限制,煤炭供给端可能因此而进一步边际收紧,另外,随着落后产能淘汰,如30 万吨/年以下矿井或加快退出,行业整体供应紧张格局或将维持。
  在能源转型过程中,需要对能源系统平稳运行进行保驾护航,安全稳定和成本低廉的煤电无疑是最佳选择。中长期来看,火力发电在发电领域主体地位不会改变,遇到极端情况下地位还会进一步强化,“十四五”期间火电新装机组同比明显提升,火电生产仍呈现不断增长的势头,同时油价维持在中高位,煤化工项目的建设和生产积极性都有提升,未来若干年煤炭需求或将持续提升。然而开采煤矿手续复杂、建设和生产周期长,新建矿井成本大幅抬升,主流煤企新建矿井意愿仍然很弱,行业在产产能基本达到高负荷状态,经历过去两年产能核增后,核增空间已经大幅减少,叠加东部等地区资源枯竭矿井不断退出,行业供给约束的能力依然没变。我们预计未来若干年,煤炭行业依然维持紧平衡状态,煤炭行业资产质量高,账上现金流充沛,煤炭上市公司呈现“高盈利、高现金流、高壁垒、  高分红、高安全边际”五高特征,建议淡化煤价短期波动,把握煤炭板块价值属性,维持煤炭行业“推荐”评级。
  动力煤股建议关注:中国神华(长协煤占比高,业绩稳健高分红);陕西煤业(资源禀赋优异,业绩稳健高分红);兖矿能源(海外煤矿资产规模大,弹性高分红标的);中煤能源(长协比例高,低估值标的);山煤国际(煤矿成本低,盈利能力强分红高);晋控煤业(账上净货币资金多,业绩有提升改善空间);广汇能源(煤炭天然气双轮驱动,产能扩张逻辑顺畅);新集能源(煤电一体化程度持续深化,盈利稳定投资价值高)。冶金煤建议关注:潞安环能(市场煤占比高,业绩弹性大);山西焦煤(炼焦煤行业龙头,山西国企改革标的);淮北矿业(低估值区域性焦煤龙头,煤焦化等仍有增长空间);平煤股份(高分红的中南地区焦煤龙头,发行可转债)。煤炭+电解铝建议关注:神火股份(煤电一体化,电解铝弹性标的)。无烟煤建议关注:华阳股份(布局钠离子电池,新老能源共振);兰花科创(资源禀赋优异,优质无烟煤标的)。
  风险提示:1)经济增速不及预期风险;2)政策调控力度超预期的风险;3)可再生能源持续替代风险;4)煤炭进口影响风险;5)重点关注公司业绩可能不及预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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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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