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回应自媒体散布不实信息:人民法院通过《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保护禁令制度,及时采取预防性保全措施,有效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声誉的违法行为。
在近期的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中,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讨论了自媒体为吸引流量而散布不实信息的问题。他强调,这种行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声誉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而网络的放大效应使得这些不实信息迅速发酵。
网络非法行为的制止:周伦军明确指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来打击网络非法行为。他提到,利用《民法典》的人格权保护禁令制度,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预防性保全措施,及时制止侵害人格权的行为,这对于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免受不公正舆论攻击至关重要。
小米公司案例的启示:周伦军提到了小米公司起诉网络侵权的案例,北京法院及时裁定被告删除侵权内容,有效防止了对企业名誉权的进一步损害。这一案例展示了人民法院在保护民营企业方面的决心,同时也为自媒体运营者提供了一个警示,要求他们在进行舆论监督时保持诚信和客观。
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通过这些措施,人民法院旨在营造一个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鼓励创新和宽容失败,同时严厉打击恶意攻击和诋毁行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