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明确预制菜定义及生产规范
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对预制菜的定义、范围及生产过程进行了明确。预制菜是以食用农产品(000061)等为原料,经过工业化预加工,需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通知强调,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防腐剂,以保障消费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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