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胰岛素集采新规出台 规则利好超预期

2024-03-31 10:10:04 和讯  国泰君安丁丹/甘坛焕/姜铸轩
  事件:2024年 3月 29 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公告,正式开展胰岛素专项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本次胰岛素集采相比2021 年开展的首批胰岛素集采具有的差异包括:(1)采购周期显著延长:本次采购周期延续至2027 年12 月31 日,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可每年一签;(2)采购规模扩大,据招采文件粗略统计全国首年采购需求量合计约2.42 亿支(含300 单位与400 单位两种规格),相比第一批胰岛素集采量的增幅约13%。
  l 价格规则趋于宽松,行业利好程度超市场预期。我们总结其价格规则的变动要点包括:
  1) 限价较为宽松:最高有效申报价等于第一批胰岛素集采中的各家最高报价;
  2) 入围竞争宽松:同采购组最多入围产品数的限制较为宽松,例如共5款符合资格的产品同时申报时最多可入围4 款;3) 引入中选价格线及复活中选规则:未能竞价入围的产品在申报价低于指定的价格线时仍可中选。换言之,有较为宽松的价格线作为企业中选的“安全线”。
  4) 明确A 类产品价格线:本次集采沿用此前的A/B/C 类中选类别分组,但本次集采中引入A 类产品价格线,即申报价不高于该价格线的可获选A 类,A 类产品中排名第一的产品为A1。
  l 份额分配细则持续优化,市场份额向A 类产品加速倾斜。集采规则要求各产品根据排名和分类,分别按其首年采购需求量的一定比例,确定获得基础量。A 类中选产品获得基础量占相应产品首年采购需求量的比例为80%-100%,其中A1 中选产品为100%;B 类、C 类该比例分别为55%、45%,并在此基础上根据首轮集采情况进一步进行调整(。值得注意的是,B 类、C 类中选产品未分配的采购需求量和未中选产品的采购需求量作为剩余量,由医药机构在A类中选产品中自主选择。
  l 集采新规展现宽松的政策环境,利好国产胰岛素龙头。根据此次集采规则,我们判断主要利好的企业应符合两项条件:(1)产品竞争力强,已具备较高的采购基数;(2)受益于宽松的价格环境,迎来边际增长趋势。国产三代胰岛素龙头甘李药业在首批胰岛素集采中,基础胰岛素、餐时胰岛素、预混人胰岛素产品均为同类产品最低价,在本次集采中尤其有望获益。此外,二代胰岛素龙头通化东宝同有望受益。
  l 风险因素:集采降价幅度较高风险;产品销售推广不及预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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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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