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积金政策调整:购房提取总额上限与总房价一致,月还款额最高60%

2024-04-02 18:54:15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快讯正文

【扬州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贷款与购房提取总额上限为总房价】 4月2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额度、提取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根据最新规定,公积金贷款与购房提取总额上限为总房价。购房缴存人家庭在办理购房提取后,仍可继续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业务。职工家庭若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偿还贷款本息外,不得办理其他提取业务。同时,贷款额度上限将根据借款人及配偶的还款能力确定,月还款额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或家庭收入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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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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