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于4月3日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的通知》,《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海南省目前约有300万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办法》,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将不得低于本人所在市县月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不得超过本人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将在10%至24%之间,缴存方式可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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