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行业:低空经济系列之二:顶层设计和地方政策协同发力 低空经济发展行则将至

2024-04-07 17:00:08 和讯  浙商证券张雷/黄华栋/杨子伟
  投资要点
  顶层设计:多点开花、高屋建瓴,低空经济蓝图徐徐展开我国低空经济顶层设计从2010 年开始布局,十四五期间政策出台提速,相关政策主要集中在产业、法律、适航、运营四个方面:
  1)产业支持政策:通航装备七年规划,两大主要目标,五大重点任务。2024 年3 月27 日,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提出到2027 年新型通航装备在多领域实现商业应用,到2030 年通航装备形成万亿级市场规模两大目标,涵盖技术、产业链供应链、应用领域、基础设施、融合生态五大重点任务。
  2)空域管理条例:完善低空上位法,挖潜低空资源,下放管理职责。2023 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对空域分类和空域管理机构作出了较大变动:新增了G 和W 类非管制空域,并明确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可以参与协管空域。我们认为,空管条例意见稿是对低空空域和通用航空方面上位法的极大完善和补充,从立法层面奠定了我国低空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
  3)适航认证办法:eVTOL 暂行专用条件办法,后续取证有望逐步提速。目前对载人eVTOL 等尚无对应的适航认证规章,适航司根据具体机型设计和预期用途,基于风险和审定目标的原则,对eVTOL 的型号合格证(TC)审定暂行“专用条件”办法。我们认为,随着民航局对于eVTOL 适航审定经验逐渐丰富,有望在适航审定专用条件基础上形成标准条件,促进eVTOL 适航审定提速。
  4)无人机运营:运营合格证为基础,客运和城市货运遵循审定类运行要求。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微型外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飞行活动需取得运营合格证。根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简称CCAR-92 部),使用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人口密集区域上空运行的和载运人员除满足一般运行要求外,还需满足审定类运行要求和响应运营规范。
  地方政策:补贴引导低空产业发展,积极探索空域管理模式低空经济方兴未艾,成为2024 年地方政府工作报告高频词。近期地方低空经济支持政策接连出台,发展方案大多围绕引培链上企业、拓展应用场景、完善产业配套三方面展开,通过补贴奖励给予充分支持。上海金山率先启动上海市低空协同管理示范工作,探索由飞行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服务的市内空域管理模式;川渝签署协作推进低空空域协同管理合作备忘录,探索军地民三方空域协管模式,有望最大限度盘活毗邻省市低空空域资源。
  投资建议
  政策加速低空经济行业发展,产业链各环节均将受益。建议关注整机、零部件、基建、运营四大主线:(1)率先布局、进度领先的整机厂:亿航智能、万丰奥威、中直股份、纵横股份、小鹏汽车-W 等;(2)有望切入航空领域的零部件供应商:i)三电:宁德时代、国轩高科、蔚蓝锂芯、卧龙电驱、蓝海华腾等;ii)碳纤维复材:中航高科、吉林化纤、光威复材、中简科技、双一科技、精工科技、多浦乐等;iii)其他零部件:长源东谷、森麒麟、光洋股份等;(3)受益于行业发展的基础设施:莱斯信息、四川九洲、四创电子、深城交、苏交科等;(4)拥有低空飞行资质和能力的运营商:中信海直、宝利国际、数字政通等。
  风险提示
  (1)eVTOL 适航审定进度不及预期;(2)低空空域开放不及预期;(3)eVTOL 关键技术突破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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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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