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交所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7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相关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扩大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适用范围,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对于连续3年以上严重财务造假的公司,将坚决予以退市处理;同时,调整退市标准,加大对严重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是新增三种规范类退市情形,包括:内控失效、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内控审计意见纳入退市指标;控制权无序争夺。这些措施旨在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治理,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是调整财务类退市指标,提高亏损公司营业收入退市指标至3亿元,同时引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机制。此外,主板A股上市公司市值退市指标提高至5亿元。这些调整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
通过这些修订,上交所旨在加强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行为的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利益。这些举措将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健康发展。
刘畅 04-12 17:25
王丹 04-12 10:50
董萍萍 04-11 17:20
董萍萍 04-11 10:57
张洋 04-11 06:59
董萍萍 04-10 19:11
王丹 04-10 08:10
王丹 04-09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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