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修订新规,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2025年实施
上交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7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退市制度改革构建了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四大类强制退市情形。本次针对性完善了上述四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具体指标,并明确了各类强制退市情形的过渡期安排。
重大违法退市指标方面,新修订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自新规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同时,对于虚假记载行为的量化造假强制退市情形,适用于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连续3年及以上造假”的强制退市情形,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
规范类退市指标方面,新增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控制权无序争夺三种规范类强制退市指标。上市公司如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问题,将适用新上市规则判断是否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情形。
财务类退市指标方面,新上市规则对于财务类强制退市的修改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将成为首个适用的年度报告。如2023年年报披露后触及原上市规则相关情形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如2024年年报披露后触及新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退市指标,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王丹 03-31 13:30
周文凯 03-01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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