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发布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旨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并推动行业回归本源】
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继2004年和2014年之后,第三个针对资本市场的指导性文件。该意见涉及发行上市准入、上市公司持续监管、退市监管、证券基金机构监管、交易监管及中长期资金入市等多个方面,旨在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要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加强发行上市辅导质效,并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的现场检查范围。同时,要求上市公司明确披露分红政策,将上市前突击分红等情形纳入负面清单,并建立审核回溯问责追责机制。此外,还需强化新股发行询价定价配售各环节监管,整治市场乱象。
在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方面,意见强调出台减持管理办法,对不同类型股东实施分类施策,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同时,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将限制大股东减持并实施风险警示。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退市监管方面,意见要求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收紧财务类退市指标,畅通多元退市渠道,削减壳资源价值,并强化退市监管力度。
意见还提到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完善与经营绩效、业务性质、贡献水平、合规风控、社会文化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制度。此外,将加强交易监管,促进市场平稳运行,强化股市风险综合研判,并制定私募证券基金运作规则。
为了壮大长期投资力量,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政策环境,以及落实并完善国有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同时,将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竞争力,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
最后,意见强调推动形成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大幅提升违法违规成本,并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联合打击力度。此外,还将整治“影子股东”、不当入股、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问题,以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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