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点评:费改二阶段落地 行业格局有望优化

2024-04-21 11:15:05 和讯  西部证券周雅婷
事件:4 月19 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正式稿修订幅度不大,进一步厘清分配边界。《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第四条中新增明确被动股票型基金不得通过交易佣金支付流动性服务等其他费用,其他类型基金不得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之外的其他费用,删除原征求意见稿中“同一基金可以委托多家证券公司或使用多个交易单元进行证券交易”;2)第五及第六条中明确券结模式基金不受15%上限约束且基金管理人不得通过转换存续基金证券交易模式等方式,规避第五条规定;3)第七条中明确规定券结佣金可以向第三方证券公司转移支付研究服务费用;4)第十一条新增强调基金管理人总经理和合规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并新增对存续基金转换交易模式的合规性审查。总体来看,正式稿将佣金中各环节的分配规则进一步细化规范,并强化佣金用途约束及主体责任,有利于规范行业长期运行,推动研究业务回归本源。
2023 年公募交易佣金率为0.073%,预计最终交易佣金率将降至万4-5 之间。
根据《规定》,“被动股票型基金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其他类型基金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费用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的两倍”具体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仍需待中国证券业协会定期测算并向行业机构通报,预计最终交易佣金率将降至万4-5 之间,以2023 年数据估算,整体行业交易佣金总额将由167 亿元下降38%至102 亿元,切实让利投资者。
费率改革旨在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募基金产业链格局有望持续优化。对基金公司而言,管理费、交易及销售费用的优化有助于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提升其获得感,佣金分配规则的明确也将引导基金管理人将佣金分配向经营行为规范,交易、研究等服务能力较强的券商倾斜,缓解行业“重首发、轻持盈”现象,促进行业长期高质量发展;对券商而言,以2023 年证券行业收入测算,预计佣金费率下调对行业营收影响约-1.6%,整体影响较小,但部分佣金收入依赖性较大的券商短期内会迎来一定冲击;明确佣金仅用于研究支付及严禁转移支付也将进一步推动证券公司专注提升研究及专业服务能力,对以研究为主获取交易佣金的券商冲击或较小;渠道端预计将加快基金投顾、券结等业务发展,促进行业财富管理转型深化;对金融信息服务商而言,严禁转移支付或使2B 服务收入承压,价格相对较低的金融终端提供商或将受益。
风险提示: 政策推进不及预期、市场波动风险、居民风险偏好走弱。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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