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结合当前电子烟物流运行现状,拟对2022年6月2日发布的《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进行修订。
《征求意见稿》分为6个章节共32条,相较于《细则》,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了部分定义,如增加第二十八条对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销售企业做出定义并明确其许可范围等;
二是修改了物流单证开具方式规定,如修改第六条,将物流单证的开具方式由企业制作修改为在平台生成等。
三是新增部分管理要求,如增加第十七条,要求在境内运输过程中,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和相关服务供应商不得非法销售出口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
开源证券研报指出,电子烟出口合规监管将进一步完善。所有出口电子烟产品的盒子和包装箱上都将强制标注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生产批号等信息。
电子烟规范化有利相关港股企业:
中烟香港(06055):公司与四川中烟订立备忘录,推动长城雪茄产品拓展海外市场。中烟香港是中国烟草总公司指定的国际业务拓展平台、资本运作平台及相关贸易业务独家营运实体。天风证券此前指出,该公司具备两大优势,分别为稀缺性、经营模式。中烟香港拥有相关烟草国际业务独家经营权。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 60 号文,中烟香港是中国烟草总公司指定的从事国际业务拓展平台及相关贸易业务的独家营运实体。
董萍萍 04-24 13:38
张晓波 04-21 13:38
周文凯 04-12 19:54
董萍萍 04-10 10:38
王治强 04-03 09:23
王治强 04-03 07:07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