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5月21日,河北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未对员工执业行为实施有效合规管理。个别员工违规委托第三方进行投资者招揽活动;部分员工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未进行留痕管理;部分员工实际使用的手机号码未纳入合规监测系统;投资顾问人员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无合理依据,且未经合规人员审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向预期投资目标、投资期限、风险等级不确定的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中高风险基金产品;部分公募基金产品销售过程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况,且未进行风险提示。
此外,存在对部分公募基金产品在认购期内实施特别的考核激励政策;信息公示内容不完整。分公司未在营业场所公示融资融券的利率与费率的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因此河北证监局决定对该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分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于15个工作日内向河北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张晓波 05-21 14:16
王丹 05-21 08:25
刘静 05-21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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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凯 05-2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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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 05-21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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