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隧道股份(600820.SH,股价6.61元,市值207.82亿元)控股公司被罚100万元;未重新申请许可证即排放污染物,丰乐种业(000713.SZ,股价5.87元,市值36.04亿元)控股公司收到20万元罚单??
2024年6月第三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165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6月第三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9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一周绿鉴: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 隧道股份旗下公司被罚100万元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6月第三周)
本期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9家上市公司。其中,5家属于国资控制的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9家上市公司背后有133.33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本期值得注意的是,隧道股份控股公司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隧道)因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被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罚款100万元。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官网披露的文号为“2410050184”的处罚书显示,上海隧道“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上海隧道被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罚款100万元,处罚决定时间为6月7日。
6月1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隧道股份的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6月20日至21日,记者多次拨打隧道股份公开电话,但截至发稿未得到实质回应。
近段时间,上述类型的行政处罚较为频发。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官网披露的文号为“2410060097”的处罚书显示,保利发展(600048.SH,股价9.44元,市值1130亿元)控股公司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被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罚款55万元,处罚决定时间为6月3日。
6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保利发展,接线人员表示,将会汇报给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截至发稿,记者暂未获得进一步的反馈。
环保处罚:丰乐种业控股公司未重新申请许可证即排污被罚
本期数据中,上市公司旗下企业重视相关手续或者证书是否有效显得十分重要。信用中国收录的文号为“皖合环﹝肥东﹞罚﹝2024﹞10号”的处罚书显示,丰乐种业控股公司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因未重新申请许可证即排放污染物,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被合肥市肥东县生态环境分局罚款2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5月29日。
6月1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丰乐种业公开信箱发去采访函。6月20日至21日,记者多次拨打丰乐种业公开电话,但暂未联系上对方。
此外,沐邦高科(603398.SH,股价16.65元,市值72.20亿元)控股公司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项目变更后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就排放污染物,依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被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0万元。
兴源环境(300266.SZ,股价1.16元,市值18.02亿元)控股公司漳州兴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兴源)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漳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3.75万元。
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披露的文号为“闽漳环罚〔2024〕163号”的处罚书显示:“2024年4月30日,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收到的漳州市诏安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编号:W20240014)显示你公司运营的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24小时混合水样化学需氧量浓度为60mg/L、氨氮浓度为63.0mg/L、总氮(TN)浓度为71.4mg/L,均超过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A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漳州兴源被漳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3.75万元。
6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兴源环境,接线人员表示,将会去查看采访函,同时让相关部门人员核实情况。如果有最新进展且上述处罚达到公告的相关标准可能会通过公告或者其他形式进行公布。
近年来,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实习生齐开颜、李敏、崔嘉豪对本文亦有贡献)
记者|刘志远
编辑|张海妮 孙志成 杜波
校对|赵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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