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支持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2024-07-04 16:27:00 和讯 

快讯摘要

【四川遂宁:支持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证券时报网讯,据遂宁发布微信公众号,7月3日,四川省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市主城区房地产业高质量发...

快讯正文

【四川遂宁:支持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证券时报网讯,据遂宁发布微信公众号,7月3日,四川省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市主城区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涉及实施购房补贴、实施住房“以旧换新”行动等11项政策。其中包括,支持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船山区、各市直园区在摸清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和“以需定购”的原则,可选择地方国有企业,自主决策市场化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校对:祝甜婷

(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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