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发布新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南通市住建局、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及金融监管总局南通监管分局联合发布新版《南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该办法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新办法共包含十章四十条,涵盖总则、监管机构、监管银行、监管额度、资金收存、应急机制、监督管理及附则等内容。预售资金监管遵循“政府监管,多方参与、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原则,监管期限从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结束。办法规定,监管资金与开发贷款资金总额不超过合理支出额度,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充足;对高风险企业的预售资金实施重点监管,并制定“一项目一策”方案,有效化解风险。
刘畅 07-09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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