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9 日起,宁波市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可贷额度、贷款利率及购房首付比例等。
【宁波市住建局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等】
7 月 9 日,宁波市住建局发布通知,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等进行调整。
自 2024 年 7 月 9 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的 15 倍调整为 20 倍,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0.25 个百分点。
7 月 9 日起,在宁波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 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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