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4 日,中金所对 4 名自然人违规交易股指期货行为处分,没收违规所得 1605 万余元,限制开仓 7 个月并警告。
【7 月 24 日,中金所对 4 名自然人客户违规行为实施纪律处分!】中金所近日发现 4 名自然人客户未按规定申报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还违反交易限额制度,在股指期货多个品种超交易限额交易。经查明,未申报期间,实控账户组在多个品种上交易限额超限,累计获取违规所得 16,050,665.87 元。中金所决定对这 4 名客户采取警告、股指期货限制开仓 7 个月、没收违规所得 16,050,665.87 元的措施,并将处理结果记入诚信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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