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政:长租房3年后可解约,业主可因未获购房指标或贷款优惠、需上市交易、唯一自住房屋申请退出。
【长沙新政:长租房明确退出机制,可提前解约】
今日,长沙市发布《关于明确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标志着该市长租房政策在完成阶段性任务后,正式确立了退出机制。该通知由长沙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于7月16日印发,明确自即日起,不再新增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业务。对于已办理相关业务的房屋业主,通知作出具体安排:一是继续按协议内容履行;二是当出现以下四种情形之一时,房屋业主可申请退出:1.存量房作为租赁住房运营满3年后;2.业主未能通过盘活存量房获得购房指标或贷款优惠;3.需将盘活的存量房源上市交易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4.盘活的存量房源为业主的唯一自住房屋。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已证实该文件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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