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屋主导 实现“居者有其屋”:住房制度国际比较之新加坡篇

2024-08-01 11:15:10 和讯  东北证券吴胤翔
  报告摘要:
  新加坡住房市场特 点:组屋主导,层次化供给,落实“居者有其屋”。组屋制度始于 1960 年,截止 2023 年,居民房屋自有率达 90%,组屋居住率为72%,反映其在住房市场中的主导地位。除了公共组屋外,新加坡的住宅市场还包括私人住宅和执行公寓等多种类型的房屋,呈现出住宅类型多样,层次化供给特点。
  组屋制度演变历程:政府深度干预,分层次多主体供给。1960-1964 年为解决房荒阶段,1960 年建屋发展局(HDB)成立,1964 年底完成第一个五年建屋计划,组屋只租不售。1964-1979 年为保障供给阶段,1964年实施“居者有其屋”计划,鼓励居民买房。1979-1995 年为扩大建设阶段,政府增加大户型建设,基本解决住房问题。1995 年至今为提升质量阶段,政府不断改善组屋户型,对老旧组屋升级改造。
  组屋资金保障体系:全方位提供资金支持,满足供需端资金需求。组屋建设和购买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中央公积金制度、贷款支持和资金补贴。首先,按比例强制缴纳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为 HDB 组屋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也为购房人提供资金支持。其次,为供需两侧提供贷款支持,利息低且贷款种类多。最后,政府提供 HDB 赤字补贴和住房补贴,补贴覆盖范围广,有效缓解住房建设和购买压力。
  组屋土地保障体系:强制征收,政府管理。土地制度是新加坡组屋发展的重要因素。首先,政府低价强制征收土地,降低组屋建设成本。其次,政府严格管控土地交易,以有价划拨的方式出让给 HDB ,HDB 可直接使用土地建设组屋,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以促进各类住房项目的建设。最后,土地补偿范围广泛,补偿方式以财产补偿为主,包括对产权的补偿和损失补偿(如搬迁损失补偿、购房优惠等)。
  组屋准入退出机制:保障各阶层需求,抑制投机行为。首先,政府对申请人要求严格,申请条件主要分为公民身份、无私人房产、收入上限和家庭结构四个方面。其次,组屋分配按照申请顺序,包括登记、注册、抽签三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同时,优先保障初次申请者及特殊人群。
  最后,转租、转售受到时间限制,转租最低居住年限为3 年,转售最低居住年限一般为5 年。并且,买卖房者都需要缴纳一定税收,有效抑制投机行为。
  对国内的经验启示:资金保障方面,加大保障性住房资金投入,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参与保障房贷款。土地制度方面,保证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建立监督机制。准入和退出机制方面,严格设立准入、退出标准,公平分配保障性住房。
  风险提示:新加坡房地产制度与国情与我国存在差异,经验未必可比。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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