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原常委崔洪刚受贿一案一审开庭,被指控受贿 5299 万余元,法庭择期宣判。
【8 月 1 日,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崔洪刚受贿一案。】
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 年 1 月至 2023 年 6 月,被告人崔洪刚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 5299 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崔洪刚及其辩护人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崔洪刚最后陈述并当庭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