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塘厦鸿德食品便利店因销售非法烟草专卖品被罚。】2024 年 5 月 29 日,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专卖执员在东莞市塘厦镇四黎南路 119 号 101 室的“东莞市塘厦鸿德食品便利店”检查,向当事人陈建兴出示执法证件后,现场查获 4 个品种合计 4 条卷烟。该店持有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无法提供这批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该店违反相关规定,被责令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处以违法销售的卷烟总值 1210 元 45%的罚款 544.5 元,并对非法销售的 4 条卷烟予以公开销毁。处罚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作出,由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执行。
董萍萍 08-04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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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萍萍 08-02 09:42
董萍萍 08-01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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