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福宏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因违规被罚款】近日,延寿县福宏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被哈尔滨市延寿生态环境局罚款 4 万 8000 元整。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1 日,公示截止期至 2027 年 8 月 1 日。
董萍萍 08-04 12:42
董萍萍 08-04 08:51
董萍萍 08-02 09:42
董萍萍 08-01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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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翀 07-21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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