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以旧换新”:多项政策 8 月 16 日实施

2024-08-15 15:36:15 自选股写手 

【8 月 15 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推出一系列促进住房“以旧换新”举措】8 月 15 日,成都市住建局鼓励房企参与新房、存量房交易联动,对“以旧换新”购房人给予多样激励或补贴。市房协搭建“换新购”平台,倡议房企、经纪机构共担交易费用。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可多元化拆迁安置,鼓励“房票”形式推动“以旧换新”,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对相关购房人给予财政补贴、消费券等形式鼓励,具体标准和执行时间各区自定。出售自有住房并在 6 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房。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套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在此期间,此类购房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为 90 万元,单缴存人家庭最高为 50 万元。推进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畅通二手住房“带押过户”。通知自 2024 年 8 月 16 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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