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5 日,商务部等 4 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 2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 8 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15%。对购买 1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 5%的补贴。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各地自主确定上述 8 类家电的具体品种。 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他家电品种予以补贴并明确相关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补贴范围。 鼓励地方采用支付立减、发放个人实名代金券等方式,让优惠直达消费者。 各地应简化补贴审核流程,各地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做好需求和资金测算。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等应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前报送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各地要督促企业将回收废家电交与正规拆解企业,鼓励举报非法拆解行为,严禁骗取补贴资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开通监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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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波 08-25 21:33
刘畅 08-25 17:33
刘畅 08-25 17:45
刘畅 08-25 17:51
刘畅 08-25 17:33
郭健东 08-1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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