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森股份:被出具警示函,披露存错误

2024-08-28 20:51:15 自选股写手 
【迪森股份 8 月 28 日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迪森股份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2019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中,与永州永禾一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相关或有事项部分披露内容有错。2019 年至 2021 年,相关合同及协议的时间、受诉法院名称、申请强制执行内容披露错误;2022 年、2023 年,申请强制执行内容披露错误。公司时任秘书陈燕芳、余咏芳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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