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房地产:多项政策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08-29 13:15:15 自选股写手 

【8 月 29 日,湖南省郴州市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拥有 1 套住房并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拥有 1 套住房并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 30%降至 20%。2025 年 3 月 1 日前,在郴州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缴纳契税税额的 50%可获财政补贴。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做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已建未售的非住宅商品房,满足条件可变更为商品住宅,鼓励房企自持用作租赁住房或适当比例改为保障性住房,支持收购用作保障性住房,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在满足消防结构及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允许商铺重新分割办证。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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