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31 日消息,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共同发布支持高速公路加氢站建设和氢能车辆高速通行费用减免政策。】
支持建设富平、三原、甘泉、横山、榆林南共 5 座高速服务区加氢综合能源站。 对在高速公路上建设的日加氢能力 500 公斤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的 30%对加氢站投资主体进行补贴,单站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对安装使用 ETC 装备的氢能车辆,在陕西省内全额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等措施,加快打造陕西省城际氢能廊道。 据悉,陕西省是继山东、四川、吉林之后,第 4 个发布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的省份,且是唯一减免 3 年、力度最大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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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萍萍 08-31 12:33
董萍萍 08-31 12:36
董萍萍 08-29 11:33
张晓波 08-29 05:53
董萍萍 08-22 12:24
王治强 08-17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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