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 日消息,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制定《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该细则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起施行,有效期 2 年。 举报人可通过 12325 等热线电话、政府、信函等渠道,向山西省县级及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举报,反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细则规定了举报奖励条件和标准,最低奖励 1500 元,最高奖励 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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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 08-23 18:57
郭健东 08-23 18:42
周文凯 08-23 18:37
郭健东 08-19 16:36
董萍萍 08-17 06:24
张晓波 08-16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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