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判决!徐翔、徐需赔偿股民损失!】9 月 4 日,“前私募人士徐翔、文峰股份前董事长徐一审被判赔偿四名自然人原告投资损失,上市公司文峰股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消息引发财经圈关注。文峰股份证券部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看到相关律师发文后,判断自身承担责任有限,实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徐翔、徐索赔。目前未接到需对外公告通知,若达信披要求会及时公告。此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据代理律所公告,法院判决被告徐翔、时任文峰公司董事长徐十日内向原告投资者赔偿经指定机构核算的损失,文峰股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际承担后有权向徐翔、徐追偿。据悉,本次案件中四名自然人原告提出 7 万元到 58 万元不等的投资损失赔偿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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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翀 09-04 20:42
贺翀 09-04 17:36
郭健东 09-04 20:24
董萍萍 09-04 20:38
刘畅 09-02 21:12
刘畅 08-14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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