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海南自贸港药品、医疗器械 “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2024-09-05 17:16:00 和讯 

快讯摘要

【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海南自贸港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证券时报网讯,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及,全岛封关运作前...

快讯正文

【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海南自贸港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证券时报网讯,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及,全岛封关运作前,对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认定的医疗机构、医学教育高等院校、医药类科研院所(以下称有关单位),进口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并按本政策规定使用的,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有关单位进口药品、医疗器械,自愿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可在办理减免税手续时提出申请。 校对:彭其华

(责任编辑:张晓波 )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