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6 日,红日药业因关联交易未审议披露,被天津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未影响经营。
【9 月 6 日,红日药业收天津证监局《警示函》】2023 年,红日药业与甘肃佛慈红日药业销售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5591.35 万元,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及时披露临时公告天津证监局决定对红日药业及时任董事长姚小青、总经理郑丹、秘书杨伊出具警示函公司及相关人员已重视,吸取教训,加强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此次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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