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6 日消息,东方电缆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监管局指出,该公司运作不规范且独立性不足。2020 至 2022 年度 OIMS 创新基金奖励发放对象含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部分员工,分别获奖金 31.9 万元、13 万元、47.5 万元。
决定书要求公司 30 日内提交整改报告,东方电缆表示高度重视,将按要求整改,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内控制度,提高规范运作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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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健东 09-03 19:33
张晓波 09-02 19:10
刘畅 08-26 21:42
王治强 08-22 11:09
王治强 08-21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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