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医疗领域:9 月 8 日新通知

2024-09-08 11:33:15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9 月 8 日,三部委通知,在多地自贸区和海南自贸港允许外商投资医疗领域相关技术,产品全国可用。

快讯正文

【9 月 8 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将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
所有注册上市和批准生产的产品,可在全国范围使用。拟进行试点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遵守我国相关规定,符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药品临床试验(含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药品注册上市、药品生产、伦理审查等规定要求,并履行相关管理程序。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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