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十条促房地产,10 月 1 日施行

2024-10-01 16:21:15 自选股写手 
【9 月 30 日,湖南省株洲市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十条”】9 月 30 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新十条”包括优化住房信贷政策,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等政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 15%。支持团购新建商品住房,对满足团购条件购房的,一次性购买 10 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团购网签价格下浮幅度控制在申报价格的 20%以内。实施“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及时为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加大“白名单”融资落实力度,各金融机构对“白名单”项目的融资申请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推行“房票”安置,被征收人可持“房票”购房。加快推动商品房去库存,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等市场主体收购适量的存量房源。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农村户口居民进城购房,按相关政策办理子女入学手续。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房地产企业可利用自营的商业性房地产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支持住房“以旧换新”,鼓励签订三方合同,促成“以旧换新”可办理退税优惠。实施车位不动产权登记,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配建的结建式地下车位(库)办理不动产登记。本措施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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