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8 日,浙江舟山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上调额度,支持改善型消费,放宽冲还贷限制。
【10 月 18 日,浙江省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政策调整通知】文件显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至 80 万元;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最高额度为 60 万元,享受各类贷款上浮政策最高额度不超 120 万元。同时,舟山市支持改善型住房消费,经认定职工家庭新购住房系首套房,有 1 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结清,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为准。此外,放宽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限制条件,职工申请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不再留存保底余额,政策出台前留存保底余额职工的原保底部分金额可每月冲抵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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