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8 日,11 月 1 日起铁路客运推广电子发票,设过渡期,已完成系统对接,便利旅客与单位。
【11 月 1 日起我国铁路客运将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10 月 18 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发布公告,自今年 11 月 1 日起,我国铁路客运领域要推广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为旅客和单位报销铁路客票提供便利国家税务总局与国铁集团已完成铁路发票电子化信息系统对接改造,具备全国推行条件铁路客运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行设置了过渡期,为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过渡期内纸质报销凭证和电子发票并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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