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2024 年10 月18 日,央行与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参与互换便利操作各方明确业务流程、操作要素、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监管向参与互换便利机构明确各项操作细则
目前证监会已给20 家券商、基金公司复函,要求合理确定申请额度,经央行同意后实施,首批申请额度已超2000 亿元。《通知》对互换期限、互换费率等细则进行明确规定,①互换期限:SFISF 期限为1 年,可提前到期;经申请同意可展期。
②互换费率:通过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确定。③互换金额:SFISF 首期操作额度5000 亿元,未来视情可进一步扩大。在额度内,单次操作量结合参与金融机构需求合理确定。④质押品范围及折算率: 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 成分股和公募REITS 等。折扣率根据质押品风险特征分档设置。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90%,中债增进行盯市管理,补仓线设置不低于75%。⑤利息归还:换出利率债利息归央行所有。⑥资金用途:互换操作获得的利率债只能质押,不得卖出。机构通过SFISF获取的资金只能投向资本市场,用于股票、股票ETF 的投资和做市。买入的股票可以对冲,但对冲规模不能超过融资金额的10%。互换便利换入利率债的融资行为不占用银行间市场借贷规模,不计入债券交易正回购余额。
本次细则提供诸多便利条件,券商或将增配权益资产《通知》中明确,对换入的国债或央票不计入“固收自营/净资本”指标,换入的股票不计入“权益自营/净资本”计算;换入后交易的股票不计入表内资产,市场风险、所需稳定资金指标减半计算。此前券商开展自营业务受到风控指标中“净稳定资金率”及“自营权益类证券/净资本”的限制。净稳定资金率中,权益类资产计入权重远高于利率债,自营资产计入所需稳定资金的折算系数:一年内利率债0%,一年内AA~AAA 信用债1%;大于1 年的利率债2%,AAA 信用债10%;而股票(前800 成分股)30%,其他为50%,非上市为100%。此次监管指标允许计入所需稳定资金的规模减半,或有助于券商降低自营配置于股票的监管指标压力,从而增强市场流动性。
同时监管给予券商自主权,或有助于提升券商资金运用效率,并发挥其市场机构择机、择时专业能力,此举或将增厚券商投资收益。
投资建议
2024 年9 月以来,国新办金融三部委发布会以及政治局会议超预期召开,系列政策有望提振投资者信心。9 月下旬以来A 股成交活跃度快速回升,若市场β 向上,则券商行业仍有弹性空间。互换便利细则落地有望增强资本市场流动性,进一步提升市场交投活跃度。在监管政策引导券商资本集约式发展,同时鼓励券商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行业盈利分化加大的背景下,我们认为券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有望加快。当前券商行业PB 估值仍在历史底部区域,重点推荐高杠杆、低估值央国企大券商华泰证券、中信证券等。
风险提示:市场修复不及预期、流动性收紧、政策变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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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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