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 日桂林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套租房提取可纳入计算,个贷率超 90%恢复原公式。
【11 月 3 日,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11 月 1 日,广西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对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予以调整。调整后,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按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3.5 倍加上自申请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核定可贷额度。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自申请贷款时往前追溯一年内其租赁住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纳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 90%后,恢复使用本次调整前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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