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7 日,郑州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保障性住房,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对房源有要求。
【郑州发布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公告】11 月 7 日电,河南省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中心发布相关公告。公告指出,在郑州市内八区及登封市、巩义市、上街区、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行配售或配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止。房源要求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优质在建房源项目,区位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 120㎡以内,可适当放宽,且证件齐全,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满足金融机构贷款要求。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