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2 日,深圳出台新《规定》,2025 年 1 月 1 日实施,构建多层次博士后资助标准,调整出站留深补助。
【深圳市出台新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202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深圳市近日推出新一轮《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旨在加快建立多层次博士后资助体系。规定明确构建多层次在站博士后生活资助标准,符合广东海外项目来深的每人最高 60 万元,流动站的每人最高 42 万元,其他的每人最高 36 万元。同时,强化设站单位培养投入责任,不再设置设站单位一次性资助和日常经费补助项目,将博士后“出站留深科研资助”调整为“出站留深生活补助”,提高标准至 36 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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