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4 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宣布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新增无锡(江阴)港。
【11 月 14 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重要通知!】11 月 14 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启运报关出口,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运,从铁路转关运输直达离境地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在相关通知中,于“政策适用范围”的“启运港”里新增了无锡(江阴)港。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