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新规限制险企通过财务再保险粉饰偿付能力,设定改善上限30个百分点,并给予“困难户”三年整改期。
【监管机构出台新规,限制保险公司通过财务再保险粉饰偿付能力】 在持续的争议声中,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向各地监管局和保险公司发布了《关于改进财务再保险监管的通知》,旨在规范财务再保险业务。该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财务再保险来提升偿付能力,但提升幅度不得超过30个百分点。 此外,针对当前保险行业内一些面临较大压力、滥用财务再保险且短期内难以补充资本的“困难户”,《通知》要求这些机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并给予三年的过渡期。这一措施旨在确保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真实反映其财务状况,防止通过不当手段粉饰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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