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征求意见,明确执业标准,细化可转债股债双性督导要求,统一工作底稿目录。
【券商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征求意见,形成统一明确的执业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保荐机构的自律管理,完善持续督导执业的内控机制和行为标准,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组织起草了《证券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并向行业征求意见。该指引旨在引导保荐机构依法依规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主要从三个方面明确了持续督导工作要求。 首先,指引制定了较为健全的保荐业务持续督导执业规范,形成了统一明确的执业标准。这一规范有助于提升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的操作一致性和专业性。 其次,针对可转债的股债双性特点,指引制定了可转债项目的股性持续督导与债性受托管理工作标准。这一举措旨在解决保荐人在可转债持续督导执业中的困惑,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指引还形成了统一的持续督导工作底稿目录,覆盖了持续督导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这一目录为保荐人编制持续督导工作底稿提供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