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新材(600067.SH)独立董事胡超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2024-11-21 19:22:40 智通财经 
新闻摘要
智通财经APP讯,冠城新材发布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胡超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胡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胡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其证券账户于2024年7月2日至10月28日期间存在买卖冠城大通股票情形,合计买入公司股票27,900股、卖出12,700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智通财经APP讯,冠城新材(600067.SH)发布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胡超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简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胡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8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经查,胡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其证券账户于2024年7月2日至10月28日期间存在买卖冠城大通股票情形,合计买入公司股票27,900股、卖出12,700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胡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责任编辑:刘畅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有问必答- 持牌正规投资顾问为您答疑解惑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