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2 日,广州市三部门通知取消普通与非普通住宅标准,2024 年 12 月 1 日施行,相关旧通知废止。
【11 月 22 日,广州市三部门通知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发布通知,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取消标准的举措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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